刘昆: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 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
财政部网站2月16日消息,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在《求是》上撰文表示,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加强对财政运行、“三保”、地方政府债务等方面监控,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硬化财经纪律的刚性和约束力。
刘昆指出,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把财会监督的职能做得更强、更有权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快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各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推进财会监督人才库建设,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就地就近监管优势,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成效。
突出监督重点。把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首要任务,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金融债务风险等开展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及时通报典型问题,推动相关地方和部门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持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加快推进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用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加强监管部门、政府部门和协会组织间协同配合,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开正门、堵旁门”,遏增量、化存量。完善常态化协同监管,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紧盯市县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隐性债务问责和信息公开。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逐步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分类转型发展,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坚持系统观念,高度警惕产业、金融等领域风险向财政转移集聚,支持做好房地产风险、金融风险等防范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指标体系的系统性、精准性、实用性。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进绩效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