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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通行费纸质票据将不能抵扣,请用电子发票!

提醒!通行费纸质票据将不能抵扣,请用电子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6月30日通行费增值税发票纸质票据和电子发票双轨运行的过渡期政策结束后,车道纸质票据将不能再抵扣,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请广大运输业户提前做好准备,不要错过这个时间节点,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通行费电子发票

分为2类: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一)ETC后付费


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二)ETC预付费


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开具电子发票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如何抵扣?如何填写申报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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