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新增“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模块
成品油企业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登录本省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02
库存管控
1
录入期初库存数据
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1)进入“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功能模块,选择“期初数据录入”,功能页面如下:
(2)录入各种油品的初始数据,点击“提交”,出现如下预览窗口:
(3)选择点击“确认提交”,系统提示如下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2
勾选购进数据增加库存
可勾选为购进库存的票据包含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需在“海关缴款书录入”功能模块,手工补充录入货物信息)。
(1)进入“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功能模块,选择“购进数据选择”,功能页面如下:
(2)在数据类型选择“增值税专票”(如需勾选海关进口缴款书,数据类型请选择“海关进口缴款书”)、已选择开票日期的前提下,点击“查询”按钮:
(3)选中相关发票后,点击“提交”按钮:
(4)提交成功后,系统会给出如下提示: